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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斷投保者注意事項

中斷投保者注意事項
  1. 投保中斷,就醫權益受影響
    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者,符合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資格者,都要參加全民健保。如果加保後,因為轉換工作、身分變更,地址遷移….等原因,曾經有一段時日未加入全民健保,造成投保紀錄中斷不能銜接,健保IC卡則無法使用,不能享有健保醫療權益,請回中斷期間投保單位補辦投保手續,或洽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各轄區業務組。
    人人參加健保,投保紀錄不中斷,不只享受到完整的醫療照護,更因為您的全程參與,全民健保才能永續經營,您與您的家人才有持續的健康保障。
  2. 儘快補辦手續,用卡沒煩惱
    如果您參加全民健康保險有投保紀錄中斷情形時,請趕快補辦投保手續,以免換卡時因為中斷投保而被拒絕,影響您的就醫權利。
  3. 如何補辦
    • 中斷投保期間,如果您是公司、機關、行號的員工,應到原單位補辦加保手續。
    • 如果中斷投保期間,您是工會或農會的會員,應至工會或農會補辦手續。
    • 如果您中斷投保期間沒有工作,但有眷屬可以依附,應至其投保單位以眷屬身分補辦手續。
    • 如您無眷屬可依附時,請至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補辦。
  4. 健保署為減少民眾發生中斷投保情形,已陸續發函通知退保(轉出)二個月以上未再辦理加保的民眾,提醒其儘速辦理加保手續。至於目前已在保中,因以前有中斷投保紀錄而接獲中斷投保保險費用通知單的民眾:
    • 如果通知單記載之中斷投保期間資料正確者,可持繳款單在繳納期限內向金融機構或郵局繳納。
    • 如果對於中斷投保的紀錄有疑義,或是當初投保單位申報加保的資料有誤,則暫不需繳納保險費,但應於繳款單繳納寬限期內檢具相關資料向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各轄區業務組提出申復。
  5. 健保署表示:中斷投保期間,如有自費就醫情形,可於繳清中斷投保保險費後六個月內,檢具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費用明細、全民健康保險特殊情況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向本署各轄區業務組申請核退中斷投保期間之自墊醫療費用。
負責課室:社會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