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陽敬老禮金發給對象為設籍本市至重陽節當日已達3個月以上,發放金額如下:
一、於當年12月31日年滿65歲至98歲(原住民為55歲至88歲)之長者,每人新臺幣1500元。
二、於當年12月31日年滿99歲(原住民為89歲)以上之長者,每人新臺幣1萬元及禮品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