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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轉出業務申辦說明

健保轉出業務申辦說明
  1. 適用對象 目前在大安區公所投保之被保險人或其眷屬;
    • 轉換投保單位。
    • 改變投保身分。
  2. 應備證件
    1. 申請書
    2. 國民身分證正本或戶口名簿正本(尚未領有身分證者)
    3. 以下依不同情況(不同身分)檢附不同證明文件:
      1. 徵集令
      2. 服刑(管訓)證明
      3. 死亡證明或除戶謄本
      4. 失蹤人口報案單(失蹤滿6個月)
  3. 辦理方式
    • 現場辦理:
      (1)親自辦理:攜帶應備證件至現場辦理。
      (2)委託代辦:請攜帶被保險人及其加保眷屬的相關證件、印章、委託書及受託人的國民身分證至現場辦理。
    • 傳真辦理:將填妥之「全民健康保險第六類保險對象退保申請表」傳真至23419715辦理。
    • 郵寄辦理:將填妥之「全民健康保險第六類保險對象退保申請表」郵寄至本所社會課(臺北市新生南路2段86號8樓)辦理。郵寄申請日以郵戳日之當日為申請日。
    • 網路辦理:健保卡嘛也通  
  4. 計費方式
    • 當月一日至月底前一日轉出時,本所不計收當月保費。
    • 當月最後一日轉出時,轉出生效為次月一日,並於本所計收全月保費。
  5. 重要提示
    • 被保險人轉出時,眷屬會一併轉出。
    • 以夫妻雙方均無工作,且無18歲以上成年子女可依附加保之原因轉入者,當眷屬轉出為獨立被保險人時,被保險人須隨同轉出,並改以眷屬身分加保。

   6.   第六類保險對象退保申請表(odt檔案) 

負責課室:社會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