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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保被保險人分類

全民健保被保險人分類

被保險人依照就業身分、所屬投保單位、保險費計算方式和負擔比率的不同,區分為以下六類:

  1. 第一類被保險人:
    1. 在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服務而且參加公務人員保險或私立學挍教職員保險的專任有給人員,或公職人員(包括沒有職業的鄰長),或志願役軍人。
    2. 受僱於公民營事業、機構的員工。
    3. 前二項被保險人以外,有一定雇主的受雇者。
    4. 雇主或自營作業者(指自己從事工作.但沒有僱用員工.而且不能加入職業工會的人)。
    5. 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或其他法規取得執業資格,自己開業而且沒有僱用員工的人。
  2. 第二類被保險人:
    1. 沒有一定雇主或沒有僱用員工,獨立從事勞動或技藝工作,而且參加職業工會的人。
    2. 參加海員總工會或船長公會為會員的外僱船員(指受僱於外國船公司的本國船員)。
  3. 第三類被保險人:
    1. 農會和農田水利會會員,或年滿十五歲以上實際從事農業工作的人。
    2. 漁會的甲類會員,或年滿十五歲以上實際從事漁業工作的人。
  4. 第四類被保險人:
    1. 義務役軍人、軍校軍費學生、無依軍眷及在卹遺族。
    2. 替代役役男。
  5. 第五類被保險人:
    合於社會救助法規定的低收入戶成員。
  6. 第六類被保險人:
    1. 榮民或榮民遺眷的家戶代表。
    2. 不屬於前面所列各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的其他家戶戶長或代表(地區人囗)。
負責課室:社會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