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調查工作 一、法令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每年編印之「畜牧類農情報告工作手冊」。 二、畜牧類農情調查工作: (一)第1季:1~3月(3月底)。 (二)第2季:4~6月(6月底)。 (三)第3季:7~9月(9月底)。 (四)第4季:10~12月(12月底)。 三、處理期限:10天。 四、備註:均須實地調查。 負責課室:經建課 負責人員:何小姐
一、法令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每年編印之「畜牧類農情報告工作手冊」。
二、畜牧類農情調查工作: (一)第1季:1~3月(3月底)。 (二)第2季:4~6月(6月底)。 (三)第3季:7~9月(9月底)。 (四)第4季:10~12月(12月底)。
三、處理期限:10天。
四、備註:均須實地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