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大安區行政大樓地下停車場備有洽公便民停車位23個,無障礙車位2個,孕婦專屬車位2個,合計27個車位,大樓後側及和平東路側設機車停車格64個,供民眾洽公使用。鑑於本區行政中心停車位數量有限,為節省您寶貴時間,請多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前來洽公。
一、本所洽公便民機車格:大樓後側及和平東路側設機車停車格64個。
二、本所洽公便民汽車格:
(一)車位數量:27個停車位(含無障礙停車位2個、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專用汽車停車位2個)。
(二)收費標準:
1、30分鐘以下者:免費。
2、逾30分鐘至1小時:30元。
3、逾1小時:每30分鐘收費40元。
(30分鐘以下,以30分鐘收費,依此標準累計停車費)。
4. 身心障礙者本人、他人駕駛(需載送身心障礙者)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之登記車輛,或同行之身心障礙者出示身心障礙證明時,經停車取票後,停車場管理員即辦理停車4小時內免費,逾4小時後,每30分鐘收費20元,以此類推。
(三)停車票卡使用方式:民眾洽公完畢後,請承辦人員於停車票卡上蓋章,離開停車場時繳交停車場管理人員,依洽公便民停車收費標準繳費。
三、非洽公停車收費標準:
(一)30分鐘以下者:30元。
(二)逾30分鐘至1小時: 70元。
(三)逾1小時:每30分鐘收費40元。
(30分鐘以下,以30分鐘收費,依此標準累計停車費)。
四、車位額滿時,週邊收費停車場:
(一)金華公園地下停車場(臺北市金華街254巷1號地下室)。
(二)大安森林公園地下停車場(臺北市建國南路2段2號地下室)。
(三)建國南路高架橋下停車場(臺北市建國南路、和平東路交岔口)。
負責課室:秘書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