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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救助(社會課)

  1. 問:死亡或失蹤災民之救助金應由誰領取?[災害救助]
    答:1.配偶。2.直系血親卑親屬 。3.父母。4.兄弟姊妹。5.祖父母。
     
  2. 問: 災害救助種類及金額?[災害救助]
    答:1.死亡………….救助金額二十萬元整 。2.失蹤………….救助金額二十萬元整。3.重傷………….救助金額十萬元整。4.安遷救助…………每人二萬,以五口為限。
     
  3. 問:火災災害、有何救助措施?[災害救助]
    答:依據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之規定由區公所派員會同建管單位當地警察機關切實勘查發生時間、種類、原因、區域、受災戶數、人口及住屋損失數目,辦理救助事宜。
     
承辦課室:社會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