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民活動中心(民政課)
問:我想瞭解大安區區民活動中心地點、場地坪數大小及收費標準? 一、大安區區民活動中心之相關資訊洽詢方式: 可至本所民政課櫃檯索取書面資料或電洽承辦人(23511711轉8205)詢問相關資訊。 二、可由本所網站便民服務項目獲得區民活動中心相關資訊。 問:如欲租借大安區區民活動中心之場地舉辦各類活動,要如何申請? 大安區區民活動中心場地申租方式: 一、於使用十日前以郵寄、電話(2351-1711轉8205)、傳真(2341-9395)、電子郵件向區公所提出申請或直接至本所申請租借場地,經承辦人員核對申請之日期、時段無被他人登記時,才准予登記申請使用。申請案件經審核通過始得繳費,以完成申辦租借手續。 二、於使用十日前由臺北市市民服務大平台場地租借項目線上申辦。線上申辦案件經受理審核通過,本所即會通知申辦人繳費,以完成申辦租借手續。 問:租用貴區區民活動中心有無限制需本區區民? 問:借用區民活動中心舉辦活動有何限制? 問:長期租用區民活動中心有無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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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租用本區各區民活動中心並無限制需本區區民,只要持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年滿二十歲均可申請借用。
答:借用區民活動中心舉辦各類活動不得有違反法律行為、營業行為者、安全顧慮、活動內容變更或轉讓他人使用未經同意、侵犯他人權益而不聽勸止、妨害公務、蓄意破壞公物及其他不法行為,有違反者本所得不予同意使用,已同意者即予終止使用,其所繳費用不予退還。
答: 連續月份定期使用次數達12次(含)以上者,場地使用費以七折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