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問:役齡前出境於19歲徵兵及齡之年12月31日前在國外就學之役男如何申請再出境?[徵集業務]
答: - 檢附經我駐外館處驗證之高中以上學歷學校(含語文學校)之「在學證明」,身分證及護照正本。
- 由役男逕向內政部移民署提出申請,內政部移民署諮詢專線:02-23883929,傳真:02-23899036
- 問:役男出境逾規定期限返國者,應受何管制?[徵集業務]
答:役男出境逾規定期限返國者,不予受理其當年及次年出境之申請。 - 問:役男有何種情形應限制其出境?[徵集業務]
答: - 已列入梯次徵集對象。
- 經通知徵兵體檢處理。
- 歸國僑民役男,依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規定,應履行兵役義務。
- 依兵役及其他法規應管制出境。
- 問:那些役男出國時應辦理出境手續?[徵集業務]
答:年滿18歲之翌年1月1日起至屆滿36歲之年12月31日止,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役齡男子,依役男出境處理辦法辦理。 - 問:役男如何申請短期出國?[徵集業務]
答: - 申辦時間:應於出境日前1個月內提出申請。
- 申辦方式:線上申辦請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http://www.nca.gov.tw)vu04g;4gp)線上申請出境,並列印出役男短期出r境核准通知單持憑出境,免再臨櫃申請。
- 問:役男抽籤後,何時徵服常備兵入營?[徵集業務]
答:役男於完成抽籤程序後,未在學者,按出生年次、抽籤時間、抽中之軍種及籤號順序入營。 - 問:有關欲先參加教育實習再入營,如何申請延期入營?[徵集業務]
答: - 役男如欲先行參加教育實習後再入營者;應於接獲徵集令後,檢附實習學校之實習證明來所辦理延期入營。
- 以本類原因申請延期者,以二次為限;年逾三十三歲者,不得以本類原則申請。
- 問:已屆役齡之兄弟,除身心障礙、痼疾者外,均已在服義務役兵役現役者,應如何申請延期入營?[徵集業務]
答: - 須憑全戶戶口名簿(或全戶戶籍謄本)、在營服義務役兵役之兄或弟之入伍證明(由本所開立),或醫療機構診斷證明至本所兵役課申請。
- 延期入營期限至其兄弟1人退伍時止。
- 問:役男接獲徵集令後,因病或受傷之程度已達不堪軍事訓練者,應如何申請延期入營?[徵集業務]
答: - 應持醫療機構於入營日前1個月內開立之診斷證明至兵役課申請延期入營。
- 延期以1個月為限,延期屆滿,仍未康復者,得酌情繼續延期。
- 問:當年次役男大專聯考後未考取者,又錯過徵兵檢查期間,如何辦理?[徵集業務]
答:役政註記﹝大專聯考﹞截止日在20歲當年之11月15日,屆時若未在學亦無升學意願者即安排徵兵檢查作業,如未考取者,役男可更改升學意願後,提早安排於每月體檢作業中辦理。 - 問:考選預士官如何辦理徵兵檢查?[徵集業務]
答:依據各大專院校報考名冊,安排徵兵檢查;若體檢核定非常備役體位者,註銷其義務役預備官(士)身分。 - 問:役男徵兵檢查時注意事項?[徵集業務]
答:役男徵兵檢查時務必攜帶: - 徵兵檢查通知書。
- 身分證正本。
- 最近3個月1吋正面半身脫帽彩色照片1張。
- 問:役男如何接受徵兵檢查(體檢)?[徵集業務]
答:本市徵兵檢查,在每年1月至12月間實施,役男接到徵兵檢查通知書後,應按指定時間與地點,攜帶兵檢通知書、相片、身分證及有關證明文件,前往 指定之檢查醫院接受體格檢查。檢查結果,另行書面通知,並依下列規定服役:
常備役體位:為適於服現役者,82年次以前(含)應服替代役(役期為1年)。83年次以後服四個月軍事訓練。
替代役體位:73~82年次者服替代役(役期1年),83年次以後者服補充兵役(役期12天)。
免役體位:符合役男體位區分標準免役項次者,免服兵役。
前項經檢查體位未定者,視其病症觀察半年或1年後,得複檢1次。 - 問:役男徵兵檢查於何時辦理?[徵集業務]
答:役男徵兵檢查於每年1月至12月間辦理: - 在學緩徵截止至6月30日的同學,於畢業當年之上半年實施。
- 當年次役男:依據升學意願調查後,不升學者即依意願安排體檢。
- 高年次役男:依據學校休退學名冊,併入每月役男體檢。
- 出境返國役男:於完成兵籍調查後併入每月役男體檢。
- 問:役男體位判定後,發生體位變更時,如何申請體格複檢?[徵集業務]
答:須出具公、市、私立醫院診斷證明書(所載病況內容須達到降判體位標準,診斷書若註記「兵役訴訟無效」者,則不受理)、役男身分證及印章,至本所兵役課再轉陳臺北市政府兵役局辦理公費或自費複檢。如需體位區分標準資料,歡迎至本所兵役課參閱條文或上網至內政部役政署、國防部及臺北市政府兵役局網頁「兵GO」查詢。 - 問:役男於何種情形才可申請緩徵?[徵集業務]
答: - 役男於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中以上學校取得正式學籍及其同等以上學校之在校學生,於入學註冊時,學校會一併請學生辦理緩徵,如漏未辦理時,可自行至教官室向教官提出申請,而後由學校彙集造冊統一報臺北市政府兵役局核准後,再行文至本所兵役課鍵入電腦以備查,並作徵集入營之篩選。
- 役男犯最重本刑為有期徒刑以上罪在追訴中者,或犯罪處徒刑在執行中者,檢證向區公所兵役課申請緩徵。
- 問:役男如何參加抽籤?[徵集業務]
答:82年次(含)以前尚未履行兵役義務男子,經徵兵檢查判定為常備役體位及替代役體位,均應參加抽籤,決定替代役入營順序。83年次(含)以後之役男經徵兵檢查判定常備役體位,則應參加抽籤決定服常備役軍種及籤號,若判定為替代役體位,則依核定日期及生日依序配號。役男或其有行為能力家屬,應按照抽籤通知書所指定之時間與地點,攜帶抽籤通知書、身分證、印章等前往抽籤,如未到場者,由法定代抽人代為抽籤。
唱名抽籤後,對抽中的軍種、兵科與入營順序編號,即當場宣布認定,不得更改。 - 問:辦理兵籍調查須帶何證件?可由他人代辦嗎?[徵集業務]
答: - 辦理兵籍調查須帶證件
- (1)身分證
- (2)戶口名簿
- (3)最高學歷證件(或學生證)
- (4)專長檢定合格證照。
- 具有僑民(生)身分者,請再檢具僑務主管機關核發之僑民或僑生身分證明書或具有僑居加簽之本國護照及外國護照、最高學歷證件、返國就學在學證明等,憑列僑民(生)役男管理,俟在國內居住屆滿1年時,再行辦理徵兵處理。
有身心障礙手冊役男, 請再另備身心障礙手冊辦理兵籍調查, 亦可洽兵役課申請到府辦理兵籍調查。
役齡前出境就學者, 請檢附國外在學證明影本, 委託成年家屬辦理。
- 本人因故不能前來,得由戶長或成年家屬代為辦理。(含15歲以前出境至19歲徵兵及齡尚未返國役男
- 問:歸僑役男辦理徵處條件為何?[徵集業務]
答:具有僑民身分,經列僑民管理者,俟在國內居住屆滿1年時,再行辦理徵兵處理。
計算方法為: - 連續居住滿1年。
- 73年次以前出生之役齡男子,居住逾4個月達3次。
- 74年次以後出生之役齡男子,以曾有2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累積居住逾183日。
承辦課室:兵役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