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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秘書室)

  1. 問:大安區行政中心地下停車場位置何在?[停車]
    答:本行政中心停車場地址臺北市新生南路2段86號地下一樓(即本行政大樓地下一樓)。
  2. 問:停車場入口限高為何?[停車]
    答:本停車場「車道入口」限高為2.4公尺,另機械停車位限高為1.5公尺。
  3. 問:停車場對外開放情形?[停車]
    答:本行政中心停車場對外開放對象分為兩類,以上班時間為區隔。
    • 一、上班時間開放27個便民車位(地下一樓平面車位)供洽公民眾使用。
    • 二、非上班時間(晚上十八時至隔日早上七時三十分、例假日全天)提供五十個車位供本區區民定期登記停放,不開放臨時停車。
  4. 問:上班時間便民車位收費情形?[停車]
    答:三十分鐘以下者免費,逾三十分鐘至一小時部分,收費30元。逾一小時部分,每三十分鐘收費40元,三十分鐘以下,以三十分鐘收費。
  5. 問:非上班時間開放區民停車收費情形?[停車]
    答:夜間停車租用每半年為一期,費用為玖仟元整,一次繳納半年費用。
  6. 問:非上班時間開放區民停車申請資格?[停車]
    答:
    • 一、設籍本區區民,車主為本人或配偶。
    • 二、公司位於本區,申請人為公司車輛實際使用人。
    • 三、公司位於本市,申請人為公司車輛實際使用人且設籍本區。
  7. 問:非上班時間區民停車應如何申請?[停車]
    答:本行政中心夜間區民停車以每半年辦理一次重新登記,登記時間於每年六月及十二月上旬假各里辦公處公告週知,申請人可依登記所辦理登記(亦可由委託人辦理),如登記人數逾五十人則另依核定標準以抽籤方式決定。
  8. 問:非上班時間區民停車申請時需攜帶證件為何?[停車]
    答:身分證及行車執照正反面影本(正本查核後奉還)。
  9. 問:非上班時間區民停車核定標準為何?[停車]
    答:
    • 一、行照車主欄登記為申請人本人或配偶者,為第一順位,優先核定停車資格,如第一順位超過五十位時,則依登記次序抽籤決定之。
    • 二、行照車主欄登記為公司且其公司所在地位於本區,並由公司證明申請人為實際使用人者,為第二順位。第二順位需俟第一順位核定完畢後尚有餘額時,方予核定停車資格,如第二順位人數超過餘額時,則依登記次序抽籤決定之。
    • 三、行照車主欄登記為公司且其公司地位於本市,並由公司證明申請人為實際使用人者,為第三順位。第三順位需俟第二順位核定完畢後尚有餘額時,方予核定停車資格,如第三順位人數超過餘額時,則依登記次序抽籤決定之。
  10. 問:非上班時間區民停車之車位尺寸為何?[停車]
    答:本停車場開放夜間停車之車位為立體機械式停車位,停車位尺寸為:重量1800kg、高150cm、寬190cm、長470cm。
  11. 問:如何洽詢停車場其他出借問題?[停車]
    答:請撥打電話2351-1711分機9206(承辦人郭怡生先生)。
承辦課室:秘書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