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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備軍人業務(兵役課)

  • 一.問:本人已退伍現係獨子,欲辦理緩召應如何申請?[後備軍人業務]
    答:
    • (一)緩召須同時具備以下原因:
      1. 無兄弟姊妹。
      2. 生(養)父或母已年逾60歲或死亡,但父母俱亡者,不得申請。
    • (二)符合上述規定者須檢具備之文件:
      1. 現戶全部戶籍資料﹝須含申請人本人及其全部家屬(包含父、母親、 兄弟姊妹、配偶、子女),如有除戶、分戶、遷徙、死亡、婚嫁、收養、招贅、戶長變更情形,一律檢附戶籍資料﹞。
      2. 退伍令
    • (三)接受申請時限:
      1. 每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
      2. 若有新發生緩召原因時,請於退伍之日起30日內提出申請。
  • 二.問:因病停役列管後備軍人歸鄉報到後,多久可知核定結果?[後備軍人業務]
    答:規定辦理轉役或免役,後備指揮部主動安排通知複檢。
  • 三.問:後備軍人退伍令﹝離營證件﹞遺失,如何補發申請?[後備軍人業務]
    答:
    1.請洽詢:臺北市後備指揮部(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2號,電話:02-26323842服務臺)。
    2.亦可至區公所申請,代轉後備指揮部辦理(約10個工作天)。
    3.應備文件:後備軍人身分證、印章辦理。
    4.另可連結網頁「後備軍人網路服務臺」申請退伍令,網址:https://afrc.mnd.gov.tw/EFR/index.aspx,3天後即可下載及列印退伍令。
  • 四.問:後備軍人出國接獲召集令應如何處理?[後備軍人業務]
    答:
    1. 已完成出國(境)申請之後備軍人者,攜帶委託人身分證及印章;出國日期正值召集期間者,除身分證及印章外,尚須另檢附其他出國證明文件(護照影本、機票影本或購票證明、旅遊契約書或出差證明),連同召集令攜至臺北市後備指揮部服務臺辦理核免。
    2. 至臺北市後備指揮部填寫切結書,證明確實出國辦理免召。臺北市後備指揮部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2號,電話:(02)2632-3842。

承辦課室:兵役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