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113年應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役男,優先入營或延緩入營申請作業。

113年役男優先或延緩入營申請作業


依據:臺北市政府兵役局113年4月22日北市兵徵字第11301168591號函辦理。

申請對象:83年次至93年次尚未列入梯次徵集對象之役男,可於113年6月30日以前畢業(含休、退學)等緩徵原因消滅,應接受113年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因個人生涯規劃,有優先或延緩入營意願者。


申請作業請至內政部役政司全球資訊網主題單元「役男入營時程申請系統」 進行申請。